二批次还能报!华南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

一、项目概览
华南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本次招生结合学校最终招生计划、院系计划完成情况开展,面向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覆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等多学科门类及相关专业学位类别,致力于培养学科基础扎实、具备独立科研能力的高层次拔尖人才。部分院系招生计划会随专项计划下达情况调整,考生可及时关注院系招生附件更新或咨询意向报考导师。
二、招生时间
1. 导师联系与材料发送:2026年5月12日24:00前,考生须将本人简历及学术成果一览表发至意向报考导师邮箱和院系联系人邮箱。
2.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2026年5月12日24:00前完成。
3. 报考确认及缴费:2026年5月13-15日,资格初审通过考生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应资料、缴交报考费。
4. 申请材料寄送:2026年5月18日前(以寄送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申请院系。
5. 资格复审及材料评审:2026年5月18日起,院系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报名费标准及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完成报名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已报考我校2026年第一批次博士研究生未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本次报名,经二次报考院系同意可采用之前报考材料,无需再次邮寄;对考生第一次报考专业与第二次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材料评审标准一致的,经院系讨论决定是否采用第一次材料评审成绩;对于已参加第一次招考且复试合格的考生,院系可决定是否采用考生第一次复试成绩。
三、招生方式与学习类型
1 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
• 本科直博:面向获得2026年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仅限于学术学位专业招生;本科直博招生已于2025年10月前完成,不参加本次报名。
• 硕博连读:面向我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方式选拔,须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资格审核通过则直接进入复试名单。
• 普通招考:面向除上述以外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本次第二批次招考方式实行“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生源不足时接受考生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第一次已报考但未录取的考生可再次报考)。
2 学习方式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通过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规定学制加3年。
• 非全日制:我校博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须辞去原单位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全脱产学习;
◦ 定向就业博士生入学前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就业事宜按照定向就业协议要求执行。
四、招生要求
1 身份与政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要求;现役军人报考要求及办法按照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2 学历学位要求
•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在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 202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就读的应届硕士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 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只可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日期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须提供学校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发表5篇及以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文核心期刊、国外学术刊物或被SCI、EI、ISTP检索的相关论文,其中第一作者论文不少于2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1项及以上省部级学术、科技奖励;或主持过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或重大工程技术课题。
3 学术与材料要求
• 两名报考学科专业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附职称复印件(可使用学校提供的专家推荐信模板);
• 提交本科与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就读单位盖章);
•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 代表性学术成果(已发表或录用论文、专利、科研项目等),需提交学术成果一览表;
•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各学院细则略有差异,以学院要求为准);
• 考生报考前应与所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计划情况,并征询导师意见,经报考导师同意后再进行报名。
4 英语水平要求(各学院细则略有差异,以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为准)
各学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中对英语水平有具体要求,考生可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各院系实施细则。
五、学费标准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40000元/生·学年。
六、考核与录取
1 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系)组织,考核内容详见各学院(系)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以及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同等学力考生需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同时还须加试由学院(系)组织的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院系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照相应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2 录取原则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根据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学习能力、学术素养等,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复试前公布的各院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在综合考核后进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在计划范围内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等部分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下达计划数及相关高校推荐名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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