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大学与美国纽约电影学院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厦门大学 × 美国纽约电影学院
合作项目纳入厦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具体报考条件、报考流程详见《厦门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zs.xmu.edu.cn/info/1971/34602.htm)。院系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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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名称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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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戏剧影视系 |
(135400)戏剧与影视 |
02厦门大学与美国纽约电影学院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合作项目(中外合作办学) |
全日制 |
20 |
注:以上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学校可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和推免生招生录取等情况,调整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合作项目根据学校规定招收港澳台生和国际生,《厦门大学2026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厦门大学2026年国际生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请参阅厦门大学招生网(https://zs.xmu.edu.cn/)。
合作项目招生专业为戏剧与影视硕士专业学位,按电影编剧、电影导演、电影制片三个方向培养,对应纽约电影学院相应的专业英文名称:Master of Arts( Master of Arts in Screenwriting、Master of Arts in Film and Media Production、Master of Arts in Producing)。
专业培养方案由厦门大学与纽约电影学院依据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要求共同制定,核心课程聚焦电影叙事、影视制作、后期音效设计等核心能力培养,覆盖从前期策划到后期制作的全流程。
合作项目学制为两年全日制,采用“1+1”的双学位培养模式,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在厦门大学学习,第二年在纽约电影学院洛杉矶校区(位于好莱坞)学习。
学生完成合作项目规定的学业并通过毕业(学位)答辩,可颁发厦门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获得纽约电影学院硕士学位。
1. 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2. 录取在合作项目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 学生应自行负责获取其签证、完成出入境手续及获取其它所需的交通及其它相关文件。








